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办公会议由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议题,领导小组主任同意后召开,领导小组主任、副主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参加,所有应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二、联席办公会议的议题根据国家、自治区商务、财政部门有关家电下乡的要求和相关部门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建议以及家电下乡工作中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确定。
三、联席办公会议主要是研究和解决全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事项。
四、联席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五、各成员单位在联席办公会议召开前,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